海南省調整2021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作者: 來源:海口日報 發布時間:2021-07-08 14:51:00 瀏覽量:
記者從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獲悉,7月起海南對2021年度全省工傷保險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有關待遇進行調整。
據了解,本次調整包括1-6級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調整、月生活護理費調整及供養親屬月撫恤金調整,起止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其中,1級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每月增加194.55元,2級每月增加185.71元,3級每月增加168.02元,4級每月增加159.18元,5級每月增加150.33元,6級每月增加132.65元。1-4級調整金額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5-6級調整金額由各參保單位承擔并負責調整發放。
月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生活護理費月發放標準分別為3735.08元、2988.07元、2241.05元(通知下發前職工生活護理費月標準高于調整后相應級別生活護理費月標準的,此次不作調整)。供養親屬月撫恤金在現有標準基礎上調整增加8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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