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出租車司機感染或死亡是否屬于工傷?
作者: 來源:紅星新聞 發布時間:2020-02-25 22:39:00 瀏覽量:
保供出租車司機感染或死亡是否屬于工傷?武漢:受指派抗疫的認定
2月25日,有網友向武漢市委、市政府官方社交賬號“武漢發布”提問:武漢6000臺保供出租車司機是否屬于一線人員?如果因新冠肺炎感染或者死亡,是否屬于工傷判定及烈士?工傷判定賠償是出租車公司賠償?還是相關機構相關單位賠償?現在保供的出租車司機一個月沒有收入政府補貼什么時候能發放到出租車司機手中?
武漢市人社局回復:關于保供出租車司機是否屬一線人員、因保供感染新冠肺炎或死亡能否認定工傷及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渠道等工傷認定和工傷待遇問題。
鄂人社函〔2020〕12號文件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受用人單位指派在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抗擊疫情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視同為工傷�!�
根據上述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如出租車司機屬于所在公司職工,應政府要求,受用人單位指派在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抗擊疫情工作或保障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視同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國家和部、省規定,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因工傷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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