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繳工傷保險費,企業補足待遇差額
作者:文晶 來源:重慶日報 發布時間:2012-09-08 20:48:00 瀏覽量:
瞞報職工收入,每人每年少繳480元工傷保險,哪知一場事故發生后,企業要多付出53萬元的賠償金。近日,江津區一家鞋廠接到勞動監察部門的通知單,悔不當初。
這家制鞋企業員工達到1600余人。為了降低用工成本,企業在為部分員工申報社保繳費基數時,選擇了上一年社平工資60%的下限。也就是說,這些職工原本三四千的實際工資,被虛降到1549元。與之掛鉤的各項社保費用也大幅降低,其中工傷保險每人每年少繳480元。
這事職工都不知情。2010年4月,一個剛滿24歲的員工在疏通下料管道時,被氫氧化鈉灼傷了眼睛,并于2011年5月被鑒定為4級傷殘,辭職在家休息。待到今年和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并核算工傷待遇時,他發現不對勁按照現行《工傷保險條例》,本來能一次性享受80來萬元的工傷待遇,但他只領到31萬元。他立馬找到區工傷中心和監察部門。
最后,企業接受處理,并按規定補足差額53萬多元。
“這是一起很典型的企業選擇性參保案例,不僅損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企業也蒙受損失。”市社保局有關人士在分析此案時表示,目前在稽查中也發現過類似案例,比如企業未把獎金納入職工收入;還有一家企業辦理工傷保險人數約300人,而辦理養老保險時職工人數僅為100余人。
相關負責人提醒各企業引以為戒。據稱,違規企業將被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社保費用,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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