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退休年齡仍務工,受傷請求誤工費獲支持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9-26 10:00:00 瀏覽量:
一年滿64歲的老人,遭遇車禍身體受到傷害,其請求賠償誤工費能否獲得支持?近日,四川省邛崍市人民法院審結這起較為特殊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法院一審認定原告傷者鄭某雖已過退休年齡,但其并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仍在外從事勞動,而因車禍受傷,將會導致其收入減少,故依法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鄭某誤工費(15780元)、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等共計50098.40元,返還司機楊某墊付款3805.52元。
2012年4月4日9時許,司機楊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時,因觀察不足,與右側路邊同向行走的行人鄭某相碾軋,造成鄭某受傷,并送醫院治療,后經鑒定為十級傷殘。當地交警大隊認定,司機楊某承擔該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該車車主為當地一運輸公司,并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后鄭某將楊某、車主、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直接賠償其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損失共58308.6元。
法院一審認為,誤工費的賠償是以實際勞動能力喪失為要件,是以受害人實際遭受的損失為標準,其并不以年齡為限制。鄭某在遭遇車禍時雖已年滿64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其本人從2010年8月至事故發生時止,一直在成都一勞務公司從事保潔和看管庫房的工作,月工資為1800元。因受傷期間導致其暫時無法從事原工作,故在其受傷后的治療和康復階段,其誤工標準應為每天60元,具體天數為263天,并依據相關標準進行核算,故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來源:人民法院報,www.wnpump.cn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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