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擅自離崗發生意外,能被認定為工傷嗎?
作者: 來源:勞動午報 發布時間:2020-10-09 10:45:00 瀏覽量:
每家公司都會用不同的方法來確定員工的到崗離崗時間,如:指紋打卡、刷臉識別等,但是即便這樣,也不能時刻都保證每位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溜號。那么,如果員工擅自離崗發生意外,能被認定為工傷嗎?
案例回顧
小甲是某公司員工,平時的工作時間為15時至23時,在某一天晚上的22時25分左右,小甲在沒有取得公司同意的情況下騎自行車從公司離開了。沒想到剛出公司不久,小甲就在路上與一輛小客車相撞導致身體多處受傷。經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小甲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后來小甲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小甲的家屬向當地社保局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書》,希望得到工傷保險賠償金。
隨后,當地社保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原因是小甲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是正常上班時間,不屬于上下班時間。小甲未經公司同意早退而發生交通事故不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情形。因此,不予認定為工傷。
小甲的家屬對社保局的決定不服,向當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這個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均認為小甲屬于擅自離崗發生交通事故受到的傷害,并不符合下班途中應當予以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小甲的家屬對終審判決結果不服并向省高院提出了再審申請。
法律意見
省高院認為小甲擅自離崗系對單位利益的損害,若將其視同為正常下班,并讓單位承擔該有害行為所帶來的風險,對單位不公平并認定小甲提早下班屬于擅自離崗行為。
小甲在工作時間擅自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以上,已超出了正常、合理的“下班”時間。社保局不予認定工傷,一審、二審法院未支持再審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均無不當。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pingxi/9915.html
上一篇:職工工傷后,可以同時申請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待遇嗎?
下一篇:工傷認定超過期限,用人單位能否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