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在家中猝死不算工傷
作者:何詠絮 來源: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 發布時間:2019-01-28 16:51:00 瀏覽量:
2018年,合肥經開區人事勞動局共受理工傷認定申請956起,認定(或視同)工傷950起,不予認定3起,正在辦理3起,現篩選出十起典型案例,通過評析,探索有關工傷的法律適用問題。
4.下班后在家中猝死不算工傷
【案情簡介】
邢某某系合肥經開區某股份有限公司精加工技師。2018年5月15日凌晨,邢某某下夜班后正常回家,當天早晨7:30,邢某某起床前,在家突發全身抽搐,意識喪失,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診斷:心源性猝死。
2018年6月11日,尹某(邢某某配偶)向經開區人事勞動局提交了邢某某的工傷認定申請。區人事勞動局受理后,向公司送達了舉證通知書,公司在法定時限內未提供書面反饋。區人事勞動局根據急診病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公司考勤記錄、同事證明等證據,確定事發經過后,做出了《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邢某某猝死不屬于工傷。
【復議訴訟】
雙方均未提出行政復議或訴訟。
【法律評析】
工傷認定的基本條件是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傷害,俗稱“三工”。本案中,邢某某發病時已離開單位回到家中,屬于正常睡眠時間,并不是工作中的短暫休息,所以,不符合工作時間的要素;其次,家是員工上班前下班后休息及自由活動場所,并非工作場所,也不符合工作場所的要素;最后,邢某某在正常休息睡眠情況下發病猝死,不屬于工作原因。綜上,邢某某猝死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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