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2009年調整工傷職工工傷津貼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 發布時間:2009-06-11 16:54:00 瀏覽量:
萊蕪:2009年調整工傷職工工傷津貼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企業、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1至4級工傷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傷殘津貼調整的標準是:符合條件的1至4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5元、160元、155元、15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的標準是: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元。生活護理費以2008年萊蕪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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