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廢止《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傷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9-11-12 19:11:00 瀏覽量: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關于廢止《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傷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我省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統籌管理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3號),自2019年6月1日起我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統籌管理。經市政府同意,現決定廢止《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傷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深人社規〔2017〕3號)。本通知自2019年8月30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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