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調高工傷待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4-29 10:12: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公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工傷人員的待遇進行了調整,調整后,傷殘1至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下同)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80元,增加傷殘津貼后,月傷殘津貼不足950元的,增加到950元。調整時間從2010年1月1日開始。
此外,傷殘5至6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140元;由企業支付傷殘津貼的人員,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調整對象: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以及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不過2009年12月31日前已死亡或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人員除外,同時,本次待遇調整對象不含一次性領取長期待遇終止了工傷保險關系的人員。調整后,享受工傷待遇人員截至2010年1月1日仍在服刑、勞教、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工傷待遇。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工傷待遇。
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其生活護理費暫按原規定標準領取。待各地2009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頒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其月生活護理費分別調整為2009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75元。增加供養親屬撫恤金后,工亡人員的配偶月撫恤金不足480元的,增加到480元;其他供養親屬月撫恤金不足460元的,增加到460元。
根據四川省《臨時工因工致殘待遇的暫行辦法》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工傷人員,其每月致殘補助費調整為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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