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市人社局關于對濱海新區用人單位試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近辦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機構: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 號: 津人社辦發〔2019〕73號
發文日期: 2019-06-05
市人社局關于對濱海新區用人單位試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近辦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一制三化”改革部署要求,方便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就近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提升工傷保險服務效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及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登記注冊住所地在濱海新區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可以向本區人社局(含開發區、保稅區、高新區)申請辦理,也可以向其坐落地或生產經營地所在區人社局申請辦理。
二、向坐落地或生產經營地所在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申請人須提供坐落地或生產經營地具體地址并附佐證材料。
三、辦理工傷認定實行首問負責制,最先接到申請的區人社局為責任單位,申請人初次提交申請材料時間為申請時間。區人社局接到申請后,應立即將申請信息錄入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金保二期”系統,避免重復辦理。
四、職工確認工傷后申請增加工傷傷害部位的,由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區人社局負責。
五、勞動能力鑒定由作出工傷認定區人社局的同級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辦理,傷殘等級再次鑒定仍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
六、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各區人社局要認真落實本通知要求,主動當擔,通力協作,切實提升工傷保險服務質量。市人社局要加強指導監督,積累總結經驗,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為全面推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近辦理打下良好基礎。
2019年5月31日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tianjinshi/2019-7/9209.html
上一篇:天津市人社局關于調整2019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下一篇:天津市工傷職工延長停工留薪期鑒定申請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