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樂山高新區(qū)管委會、峨眉山 - 樂山大佛景區(qū)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衛(wèi)生局制定的《樂山市困難塵肺病患者救助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轉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樂山市困難塵肺病患者救助辦法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衛(wèi)生局
近年來,我市部分務工人員經診斷患有不同程度的塵肺病,因原工作單位不存在、未參加工傷保險等原因,就醫(yī)和生活困難。為積極幫助困難塵肺病患者解決就醫(yī)和生活困難等問題,制定本辦法。
一、救助對象及總體原則
本辦法所指困難塵肺病患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經具有塵肺病診斷資質的機構確診為塵肺病。
(二)患者原工作單位不存在、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患者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縣級民政部門審查認定其就醫(yī)和生活確實困難。
對困難塵肺病患者,不論其發(fā)病原因在市內還是市外,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帶著感情,帶著責任,盡力給予救助。
二、診斷及醫(yī)療救助
對困難塵肺病患者,給予以下診斷及醫(yī)療救助:
(一)塵肺病診斷費用納入救助范圍,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二)免費享受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二檔待遇。相關參保費用由屬地縣級人民政府全額予以補助;相關治療費用統(tǒng)一按住院費用結算、按90%的比例報銷。
(三)對住院治療患者個人負擔的醫(yī)療費用,由縣級民政部門給予一定比例的救助,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的醫(yī)療救助資金總額不超過5000元。
(四)對非住院治療的患者,由縣級民政部門按每人每年100 - 300元的標準核發(fā)門診救助費。
三、生活救助
對困難塵肺病患者,給予以下生活救助:
(一)凡符合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患者,優(yōu)先納入保障范圍、分類施保,補助水平可在現(xiàn)行低保補助標準的基礎上,上浮30% - 50%。
(二)對實施城鄉(xiāng)低保和醫(yī)療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患者家庭,可按照《樂山市城鄉(xiāng)居民臨時救助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臨時生活救助。
四、其他規(guī)定
(一)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二)本辦法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衛(wèi)生局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樂山市困難塵肺病患者救助申請審核審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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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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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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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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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 |
鄉(xiāng)鎮(zhèn)(街道 ) 村(居)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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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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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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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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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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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居)委會意見 |
負責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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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qū))電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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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審核意見 |
負責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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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鎮(zhèn)(街道)電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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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批意見 |
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備注:申請事由包括:家庭人口、收入情況,是否城鄉(xiāng)低保戶或低收入家庭,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原工作單位是否存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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